<

近日,曲麻莱县人民法院院领导带头调解了一起案情复杂、矛盾尖锐、债务债权纠纷较大的离婚纠纷案件。

此案于年10月27日立案,曲麻莱法院承办法官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对双方进行了多次庭前调解未果后,于年12月23日公开审理了此案。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本着利于子女成长、调解家庭矛盾的初衷,于是判决不准离婚。原告不服我院判决结果,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上级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我院在此案的审理上程序合法,判决内容充分考虑实际,最终裁定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

年10月21日,原告再次向曲麻莱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立案后由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及债务较多,加之疫情等综合因素未能按时审结此案。

年4月14日,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庭审当天,审判团队和双方当事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虽早已到达庭审现场,但审判长达青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后,并未第一时间进行开庭审理,而是当即决定再做一次最后的调解工作。最终,通过为双方当事人耐心梳理案情,从法理情的角度引导双方多为子女的将来考虑,理智处理矛盾,以互谅互让的态度化解矛盾,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虽未能挽回这段婚姻,但让双方原本尖锐的矛盾得到了缓和,并最终顺利达成调解意见。

今后,曲麻莱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调解优先,能动司法”的工作原则,扎实参与诉源治理,把调解贯彻到诉讼全过程,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和负担,用春风化雨式的工作方法调和当事人纷争,积极化解当事人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效果。

原标题:《曲麻莱县人民法院:院长带头办杂案坚持调解促结案》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hl/4214.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