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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处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是乡镇老百姓家门口的“法院”,具有最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优势。创新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把乡镇法庭建设好,把乡镇法庭职能履行好,才能让更多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走村入户,进网格“家访”零距离服务群众

“群众的事都不是小事,婚姻家庭对于人民群众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对此,卓尼县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不管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无论草原牧场还是田间地头,在法庭的辖区内,总会有法庭干警调解婚姻家事案件的身影。

无论是脱贫攻坚进村入户、禁毒铲毒签订承诺书,还是在乡村振兴和普法宣传的路上,多坝法庭干警们常常带着司法职责走家串户,简简单单地拉一拉家常,问一问群众有没有啥烦心事,有没有啥“上法院”可以解决的事。有时候老百姓会说一说“亲戚家的媳妇儿跟人跑了,彩礼能不能退”,有时候也只是象征的说“都好着呢”。

法庭干警习惯了走村入户,他们将进网格做“家访”当做下乡途中的顺便动作,就像去群众家中“走亲戚”一样,拉近了群众距离,赢得了群众信任,也体现了法官和群众之间的最朴实的人情世故。

二、上门办案,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

“你若来不了,我就上门去。”年,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村民卢某家开始,一枚国徽,一袋卷宗,在威严的法槌下,他们把法庭“搬”到了群众家里。

原告卢某因务工时不慎摔伤致腿部骨折,卧病在床、难以下地行动。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一张小圆桌,几把小板凳,便组成了简单的审判庭,现场陈设虽然简单,开庭程序却并未减少。庭审中,法官严格按照开庭程序,依法向原、被告双方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及庭审规则,组织双方进行当庭举证、质证、辩论等法定程序,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官始终坚持公平正义为准则,查明案件事实,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无远弗届,穷山距海”,法庭干警们广泛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应用多元解纷机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以亲民爱民的作风、公平公正的态度、“脚底沾泥”的方式,走出法庭,走向田间地头,走向群众家中,以“移动”的国徽,“行走”的法庭,将司法的光辉带到了老百姓的身边。

三、法润人心,“在哪办案,就在哪普法”

“在哪办案,就在哪普法”,卓尼县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多次在文化广场依法公开审理婚姻纠纷、相邻纠纷、赡养抚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不少村民自发拿着小板凳前来庭审现场旁听。

文化广场成了法治广场,巡回审判成了普法阵地。每次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及干警都会在现场停留很久,他们以案说法、现场普法,为来往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特别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电信诈骗、养老诈骗、妇女儿童保护法等等,积极积极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引领作用,贴身贴心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将“为民情怀”渗透在巡回审判工作中,将庭审现场搬到文化广场,将释法说理送到群众身边,让老百姓以“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亲身感受庭审过程,不仅融入群众接地气,更是以案说法培育文明乡风,推动乡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以法庭工作引领法治风尚,以法治振兴助推乡村振兴。

平安建设,离不开法治支撑;县域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卓尼县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庭作为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庭,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创新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保障一方平安、构建一方和谐”的重任。

“小法庭,大作为”,卓尼县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回应每一起司法诉求、做好每一次庭审、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公开每一道诉讼环节、规范每一位干警行为、解决每一个焦点问题,扎实推进乡镇法庭工作,主动延伸为民服务触角,以成千上万具体个案公正保证了人民法庭司法公正,以跋山涉水、以苦为乐的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纵深发展。

原标题:《零距离司法服务把法庭搬到老百姓的家门口——卓尼县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庭“马锡五审判方式”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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