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阿里地区文明办

关于阿里地区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称号的单位及个人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文明委〔〕8号),《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文明委〔〕9号)精神,现将我地区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称号的单位及个人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予以公告。希望受到表彰和保留荣誉称号的单位及个人珍惜荣誉、砥砺前行,切实发挥榜样模范作用,希望全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榜样精神,积极主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为夺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札达县底雅乡

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

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阿里地区措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阿里地区噶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业银行阿里分行

革吉县委组织部

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名单:

孙洋家庭

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名单:

普兰县巴嘎乡小学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

日土县日土镇日土村

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

普兰县普兰镇科迦村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普兰县分公司

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分公司

阿里地区噶尔县人民检察院

医院

国家税务总局阿里地区税务局

农业银行日土县支行

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阿里分公司

阿里地区气象局

特此公告。

阿里地区文明办

年1月22日

作者/来源:噶尔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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