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庄建设。刘成龙摄

本报讯(记者刘成龙)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推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启动建设13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40个精品示范村和个美丽村庄。

我市推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市、区)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对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适当激励,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对脱贫县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健全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两委”成员经常入户制度。开展《曲靖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年)》实施总结评估,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三农”工作领导干部培训。

我市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积极争取罗平云上花海、马龙云泉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纳入省级创建名单,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

我市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扎实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今年年底前实现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推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林木权登记管理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探索创新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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